公告日期:2020-12-18
公告编号:2020-087
证券代码:832950 证券简称:益盟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益盟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 回购目的:基于对益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盟股
份”)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 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 公司股份,用于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回购方式: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 回购价格: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4.50 元/股(含 4.50 元),具体回购价
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状况确定。
(四) 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750.00 万
股,不超过 1,50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69%-3.39%。本次回购股 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 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回购数量。
(五) 拟回购资金总额: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
资金总额不超过 6,7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 回购期限:
1、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公告编号:2020-087
不超过 6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 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转让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转让日内;
(3) 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0 年 6 月 18 日开始,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结束,实际回
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94.40%,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160,68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占拟回购股份总数量上限的 94.40%。最高成交价为 4.5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4.5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3,723,060.00 元(不含印花税、
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94.40%。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回购期间,公司对回购股份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一)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益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益盟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3)、《益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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