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08
公告编号:2016-014
证券代码:832945 证券简称:金长城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淮安市清浦区金长城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淮安市清浦区石桥路 3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跃。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持
公告编号:2016-014
有表决权的股份1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淮安市清河区清江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淮安市清河区交通路43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兰创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赵徐 夏峰
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淮安市清浦区金长城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
公告编号:2016-014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淮安市清浦区金长城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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