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30
证券代码:832945 证券简称:金长城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淮安市清浦区金长城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跃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16年 3月 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工作报告就 201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进行了回顾,提出了 2016 年度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工作报告就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及2015年年度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报,提出了2016年度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5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6-005)、《2015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分析2015年度财务运营情况,提出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继续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具体签约等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兰创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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