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4
公告编号:2018-027
证券代码:832939 证券简称:杨利实业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杭州杨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杨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实际控制人鲍利云先生针对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作出了《承诺函》,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1)回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27
1.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2.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出席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提出有效反对或弃权票的股东。
(2)回购价格
按照不低于该等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为准。
(3)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同意终止股票挂牌函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为本次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提交书面申请的联系方式:
联系:朱洁群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钱江农场
电话:0571-82697875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续继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7
杭州杨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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