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0
证券代码:832939 证券简称:杨利实业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杭州杨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3日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3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农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七)审议《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2018年预计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制定<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3、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3日8时30分-9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钱江农场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洁群
电话:0571-82697875
传真:0571-82697875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农场
邮编:311231
(二)会议费用: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杨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二)《杭州杨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杭州杨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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