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7
公告编号:2017-008
证券代码:832936 证券简称:万达重工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郑州万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项目。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本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项目,自2016年05月0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项目。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6年 12月 0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
定》(财会〔2016〕22 号)的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08
公司于2017年0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17年04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 2016年 05月 01 日起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计入“税金及附加”项目,相应调增“税金及附加”项目256,757.02元,调减“管理费用”项目256,757.02元;对于 2016年 01月 01 日至 04月 30 日期间发 公告编号:2017-008
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
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郑州万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郑州万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郑州万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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