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重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万达重工资讯
2017-01-26 15: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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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1-26

公告编号:2017-002



证券代码:832936 证券简称:万达重工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郑州万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万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0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01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何清董事长主持,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并表决的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一) 审议《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郑州友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认缴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友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我公司认缴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孙夫彦、邓建华、朱文周三人合计认缴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现孙夫彦、邓建华、朱文周三人将其对郑州友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全部认缴权转让给我公司。转让完成后,我公司拥有郑州友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郑州友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成为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告编号:2017-002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将原《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非公开发行股份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修改为“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公司发行股票时,公司现有股东对发行的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02月11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备查文件



(一)《郑州万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二)《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郑州友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权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特此公告。



郑州万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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