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鹏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城投鹏基资讯
2023-03-27 18: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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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27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32925 证券简称:城投鹏基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鹏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对 2022 年度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全国中小企

公告编号:2023-007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审亚太
审字(2023)第 001934 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第 001931 号)。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前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复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前期报表进行了追

公告编号:2023-007

溯调整,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无影响。

(二)对利润表

无影响。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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