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3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2916 证券简称:京东健康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唐山京东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8 月 22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 年 8 月 2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湖北海鸿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吴延安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唐山华佗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徐耀东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待定、待定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收到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传票,定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开庭审理唐山华佗医院有限公司.与湖北海鸿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公告编号:2019-016
原告自 2018 年 1 月开始向唐山华佗医院有限公司.提供药品。因华佗医院医
保账户被查封,无法及时向原告支付药品采购款。截止 2019 年 6 月底拖欠原告药品采购款合计人民币:17287917.63 元。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请求: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药品款)17287917.63 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未开庭,暂未获知诉讼依据。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9 年 8 月 22 日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立案,判决结果如下:
目前还未开庭,尚未判决。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目前还未开庭,尚未判决。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未受到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财务方面未受到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公告编号:2019-016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北海鸿医药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
二、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传票
唐山京东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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