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景津环保资讯
2019-04-29 17: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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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9


公告编号:2019-043
证券代码:83289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2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姜桂廷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9-04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本次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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