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瀚: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摘牌浩瀚资讯
2021-04-14 17: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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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14


证券代码:832895 证券简称:ST 浩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西浩瀚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 程约定的通知形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4: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895 ST 浩瀚 2021 年 5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董正律师事务所朱华昌、王鹏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由董 事长吴文杰先生代表汇报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由监 事会主席张志辉先生代表汇报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江西浩瀚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江西浩瀚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已编制完成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已编制完成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六)审议《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考虑到 2020 年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发展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七)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0。
(八)审议《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

鉴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出色 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故 2021 年公司拟续聘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
年。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议 案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江西浩瀚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 于对公司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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