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公告编号:2020-025
证券代码:832880 证券简称:长泰源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贵州长泰源节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第四条“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 1 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 36 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毕节市长泰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7 日取得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七星关区税务局鸭池税务分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七
星鸭税通【2019】02182 号),因 2017 年 1 月 6 日被毕节市环境保护局下发毕节
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份,罚款 20,000.00 元,该罚款于 2017 年 2 月 7
日缴纳。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且需退还税务
机关于 2017 年 2 月到 2018 年 12 月已经退还的增值税,并缴纳滞纳金。其中,
2017 年度退还增值税 1,277,044.45 元,2018 年应退还增值税 1,736,540.11 元,合
并退还增值税 3,013,584.56 元。
本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比较期间报表进行调整。
是否创新层公司:□是 √否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6 票同意,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25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20]52020003 号《关于贵州长泰源节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定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编制。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 2018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告编号:2020-025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8)年 12 月 31 日和(2018)年度
项目 影响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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