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1
公告编号: 2017-059
证券代码: 832870 证券简称: ST 博浪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重庆博浪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博浪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的通
知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
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光玲女士主持,监事会成
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保证 2017 年年度报告按照预约的时间及时披
露,进一步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经公司综合评议,拟聘请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公告编号: 2017-059
票。 该议案需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追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江山塑料有限公
司为陈光玲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 2017 年 7 月 27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
光玲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利社支行借款 1,000,000.00
元, 2017 年 7 月 27 日,公司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利社
支行签订“渝三银 BZP2017071700000281”号“保证合同”及“渝
三银 DYP2017071700000285”号“抵押合同” 、全资子公司珠海江山
塑料有限公司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利社支行签订“渝三
银 BZP2017071700000284”号“保证合同”,为此笔借款提供担保。
因关联董事陈光玲、金锋、陈力娜回避表决,导致出席会议的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内容
超过董事会审议范围。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议案内容:提请公司在 2018 年 1 月 11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博浪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
公告编号: 2017-059
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博浪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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