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1
公告编号:2023-137
证券代码:832861 证券简称:奇致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资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 1-9 月份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 1-9 月份审阅报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更正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惠好、何海燕、徐顽强
2023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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