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9
公告编号:2018-068
证券代码:832860 证券简称:海龙精密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海龙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股转系统函【2016】9036号),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3名机构投资者,共发行股票4,000,000股(其中限售0股,无限售4,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公告编号:2018-068
民币28,000,000元,截至2016年9月23日止,上述资金全部到位,缴存在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的账户(账号:44250100012000000502),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核实后于2016年10月18日出具“上会师报字[2016]第4741号”《验资报告》。全部新增股份于2016年12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修订)》,本次股票发行系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将用于加大CNC精密结构件的生产设备投入,拓展公司CNC业务的市场份额,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对市场的控制能力。同时,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偿还银行借款,减少公司利息支出,促进公司经营效益的提高。《股票发行方案(修订)》已经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必要性及具体使用计划进行说明并披露。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将募集资金存放账户(账户名称:深圳海龙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银行账号:44250100012000000502)作为定向增发存放募集资金专用管理账户,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已与主办券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接受针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三方监管。
公告编号:2018-068
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规则执行对上述募集资金的管理。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金额2,8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0,696.43元。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28,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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