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6
证券代码:832855 证券简称:博远欣绿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博远欣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
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1号院1号楼101内6层610室
推荐主办券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公司基本信息......4
二、发行计划......4
(一) 本次发行目的...... 4
(二) 发行对象...... 4
(三)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5
(四) 发行股份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6
(五) 公司挂牌以来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及其对公司价格的影响......6
(六)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以及发行对象自愿锁定的承诺......6
(七) 募集资金用途...... 6
(八)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0
(九)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10
(十) 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 10
(十一) 本次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 10
(十二) 非现金资产认购的情况......11
(十三)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11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1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13
五、中介机构信息......13
(一) 主办券商...... 13
(二) 律师事务所...... 13
(三) 会计师事务所...... 14
六、有关声明......14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股票发行方案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博远欣绿 指 北京博远欣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方、发行对象 指 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细则(试行)》规定的不超过35名的合格投资者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最近一次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博远欣绿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东大会 指 北京博远欣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北京博远欣绿科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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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