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06
公告编号: 201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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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2839 证券简称: 共同管业 主办券商: 国金证券
成都共同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披露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的公告
2015 年 7 月 16 日,成都共同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或“本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 2015 年 3 月 3 日,公司股东成都共同投资有限公司、杨
蓉、陈工力、陈克以及党春盛共同签署《关于对成都共同管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协作决策之一致行动协议书》( 以下简称“原协议”),协
议有效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原协议签署后,相关各
方均严格遵守了一致行动协议书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原协议的
情形。鉴于成都共同投资有限公司、杨蓉、陈工力、陈克以及党春盛
均有延长原协议的意愿,经各方友好协商,就续签原协议达成一致,
原协议各方于 2018 年 3 月 2 日续签《关于对成都共同管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协作决策之一致行动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书”)。
一、协议签署各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协议签署日,协议各方均为公司在册股东,成都共同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3,212, 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0286%,杨
蓉持有公司股份 8,67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6032%,陈克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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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司股份 4,32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857%,陈工力持有
公司股份 3,6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715%,党春盛持有公
司股份 1,44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306%,前述协议各方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41,246,8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9196%。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协议书所指的各缔约方的一致行动,系指各缔约方在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中,对每一议案以其拥有的或实际控制的全部表决权统
一投出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2、 自本协议书生效后,各方应当在公司每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前召开协商会议,就一致行动进行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各方应当
以协商会议约定的表决机制确定一致意见并在股东大会会议中执行
一致行动。
3、在一致行动期限内,如各方中一方或者多方不再持有公司股
份,则其不再履行在公司股东大会中的一致行动义务,其他各方亦应
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和程序履行一致行动义务。
4、 在一致行动期限内,如各方中一方或多方对届时应表决的议
案或事项依法回避表决,其他各方亦应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和程
序履行一致行动义务。
5、本协议书的有效期自协议书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三、协议书的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书的签订,旨在明确缔约各方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经营
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共同实施重大影响的一致行动,有利于公司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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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健康发展。本协议书生效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
生重大改变,不存在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成都共同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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