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20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2834 证券简称:吉泰新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7 月 9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新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公告编号:2021-017
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尹新女士、杨江宇先生、沈焕军先生、姚建芳先生为、何旭斌先生、易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经查,上述候选董事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第八条原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拟修改为“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十六条原为“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拟修改为“董事会由 5-9 名董事组成。”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财务负责人沈焕军办理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等事宜》议案
1.议案内容:
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现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财务负责人沈焕军办理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等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1-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上午十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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