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3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与易兰(北京)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易兰(北京)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兰设计”)于2014年聘请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本公司”、“主办券商”)担任其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券商,易兰设计于2015年7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票简称:易兰设计;股票代码:832806。
自挂牌以来,易兰设计不断完善治理机制,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持续督导期间,易兰设计治理情况基本良好。
东方花旗在担任易兰设计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易兰设计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易兰设计信息披露负责人积极配合持续督导义务,认真落实相关整改意见,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根据易兰设计发展需要,经本公司与易兰设计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东方花旗与易兰设计于2019年6月10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易兰(北京)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持续督导协议>的终止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9年7月19日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东方花旗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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