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22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32804 证券简称:浩明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由其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 年 2
月 7 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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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已出具无条件同意终止挂牌书面声明的股东除外);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的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原始成本价格为基础(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7 个自然日内向公司书面提出回购申请。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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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账户号码、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股份回购义务。
异议股东可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周林媛
联系电话:0752-3277636
邮箱:zhoulinyuan@hzhaomin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怡发工业区
特此公告。
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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