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浩明科技资讯
2019-11-12 18: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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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12


公告编号:2019-055

证券代码:832804 证券简称:浩明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且该体系在公司内部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二、 《关于确认公司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并报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

公告编号:2019-055

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并报出的议案》。

三、 《关于核销应收、预收及预付款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本次核销处理的情况,我们认为,本次核销处理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关于核销应收、预收及预付款项的议案》。

四、 《关于补充 2019 年下半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 2019 年 7-12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因正常经营需要而
发生的,符合公司利益,公司与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也不会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

特此公告。

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党小安、胡桢、罗丽枝
公告编号:2019-055

2019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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