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海股份:东方投行关于山东陆海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摘牌陆股资讯
2020-06-29 17:48:1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6-29

东方投行关于山东陆海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

性公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山东陆海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海股份”、“公司”或“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核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风险: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1、对外担保整体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29,885,600 元,其中为山东

威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特环境公司”)担保 20,000,000 元,为德州资通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资通”)担保 9,885,600 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以上两家债务人都未还款。



2、未决诉讼及承担重大赔偿责任情况



关于公司为威特环境公司担保所涉及的债务 2,000 万元,债权人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已将该不良资产打包出售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管理公司”)。2020 年 4月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刘洪晓、山东陆海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主债权本金 2,000 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罚

息、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 年 4 月 22 日山东

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20)鲁 14 民初 174 号裁定书,其中查封公司及刘洪晓财产 2040 万元为限,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已查封公司包括基本户在内的4 个银行账户,金额合计 12.79 万元,查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晓个人账户和微信账户。



关于公司为资通集团公司的担保,2019 年 12 月 5 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

民法院受理资通集团公司破产清算,由于其他四位担保人均无偿债能力,公司很

可能因担保责任而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反担保人目前亦无可执行财产,公司可能因该担保事项产生损失。



3、持续亏损带来经营风险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陆海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350.43 万元、

5,539.67 万元和 6,716.70 万元;分别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96.31 万元、-974.13 万元和-1,783.99 万元。公司持续亏损,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公司前述对外担保,公司尚未对威特环境公司、资通物流公司的银行借款的担保责任按照预计负债的规定进行确认与计量。公司存在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若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则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乃至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陆海股份母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 7,086,698.17元,

因陆海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陆海股份未来期间、以及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陆海股份尚未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7,086,698.17 元。



因前述事项,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

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10634 号),保留意见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陆海股份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陆海

股份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提出了强调事项:“陆海股份 2019 年末面临流动性风险,这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陆海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其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具体为:“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述,

陆海股份尚未对威特环境公司、资通集团银行借款的担保责任按照预计负债的规定进行确认与计量,同时亦无法提供陆海股份预计不因为威特环境公司、资通集团银行借款的担保责任而存在损失的审计证据,我们因此未能获得前述因为威特环境公司、资通集团银行借款的担保责任而存在损失等方面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具体金额进行调整。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4,其中母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 7,086,698.17 元,如本报告“三强调事项”所述因陆海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