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鹿城银行”)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发行方案及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作相应修改,审议通过了《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支持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92号)文核准,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910,000股,发行对象31名,发行价格为1.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0,701,5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5月18日全部到位,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验,《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568 号)。本次定向发行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0,701,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24,3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477,109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79,477,109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
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6年 11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16年 11
月15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披露了《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专户存储、使用与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责任追究与处罚等相关要求。公司的股票发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昆山鹿城村镇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了账号为7201060000000003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并与主办券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接收募集资金的账户情况如下:
股票发行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类型
2017 年第一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昆山鹿城村镇银 720106000000
次发行 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3 一般户
营业部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已使用金额 累计使用金额
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79,477,109 79,477,109
合计 79,477,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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