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鹿城银行资讯
2018-03-26 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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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26

公告编号:2018-011



证券代码:832792 证券简称:鹿城银行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同时,根据监管部门股权管理相关要求,现将党建工作及股东股权转让等相关要求加入《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对照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监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最终以监管部门核准的章程为准。



修订对照表如下:



序号 原条款 新条款



1 第九条 本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



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



向、管大局、保落实。本行建立党的



工作机构,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



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十八条 本行的股份可以依 第二十九条 本行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法转让。 让。持有本行股份的股东应满足监管



部门规定的股东资质要求,股东通过



购买等方式持有本行5%及以上股份的



股东,还须通过本行向银行业监管部



门申报股东资格,对因不符合股东资



格未能获批的股东应按照本行及银行



业监管部门的要求限期转让股权。



公告编号:2018-011



2 第三十二条 本行设立党委。党委设



书记 1名,副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



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



由一人担任,设 1名党委副书记协助



党委书记开展党建工作。同时,按照



规定设立纪委。



3 第三十三条 本行党委根据《中国共



产党章程》等党委法规履行职责。



(一) 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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