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银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鹿城银行资讯
2017-09-12 15: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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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12

证券代码:832792 证券简称:鹿城银行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18楼会



议室(昆山市前进西路1899号1号房)。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懋劼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亲自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9名,持有股份



244,694,988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27,474,9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82%。股东朱凤明因质押股权数量超过其持有公司股权的50%,股东大会上其质押股份共计1722万股的表决权被限制。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7年-2020年)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7,474,9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试行)、《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自查,认为公司已经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7,474,9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1.议案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27,474,9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27,474,9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



(3)存续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27,474,9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



(4)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27,474,9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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