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15
证券代码:832792 证券简称:鹿城银行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总体情况。
本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是0.02%,可转让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
单位:股
序 股东姓 是否为控 董事、监事、 截止到2017 持股比 本次解除限
号 名或名 股股东或 高级管理人年5月31日持 例 售登记股份
称 实际控制 员任职情况 有股份数据 数量
人
1 黄晓斐 否 否 63,000 0.02% 63,000
合计 63,000 0.02% 63,000
三、本批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90,452,750 73.47%
有限售条 1、高管股份 21,116,250 8.15%
件的股份 2、个人或基金 4,820,000 1.86%
3、其他法人 42,840,000 16.53%
4、其他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68,776,250 26.53%
总股本 259,229,000 100.00%
四、其它情况
(一)在本批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挂牌公司、挂牌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本批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黄晓斐所持有的为公司职工股份,根据《昆山鹿城村镇银行员工持股计划说明书》及《员工持股协议》及本行职工持股管理办法的约定,承诺自愿锁定的限售股份。
(二)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黄晓斐尚须根据公司有关员工持股的管理规定及约定将所持股份转让至本公司指定的受让方,受让方的锁定期按照公司有关员工持股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挂牌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四)不存在挂牌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挂牌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关于本次解限售的说明。
2014年1月28 日,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
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鹿城股份以增资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按照职务等级和入职时间进行具体持股分配。2014年5月 5 日,鹿城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对象名单及持股明细的议案》。
2014年10月21 日,苏州银监分局出具《苏州银监分局关于昆山鹿
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定向募股方案(员工持股计划)的批复》(苏州银监复[2014]230 号),同意公司定向募股方案(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黄晓斐以现金方式认购了公司63,000股股份,并与公司签订了《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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