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8
鹿城银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定向发行普通股之推荐工作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城银行”、“公司”、“发行人”)
于2016年11月30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定向发行的
方式发行不超过50.000,000股(含5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
认购人均以现金进行认购,预计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8,250.00万元
(含8.250.00万元)。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接受鹿城
银行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定向发行的主办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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