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邦科技:对外投资的公告
多邦科技资讯
2022-05-11 19: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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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11


证券代码:832778 证券简称:多邦科技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重庆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深入拓展市场,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投资设立参股公司重庆云邦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永平,注册地为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30 凤凰座C81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0 万元(参股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重庆致盼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8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吴晓霞出资人民币 18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殷安利出资人民
币 3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邓永珍出资人民币 3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全部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
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三)公众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005143 号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0,765,593.71 元,期末净资产为人民币 21,995,001.38 元。期末资产总
额的 50%为 15,382,796.86 元,净资产的 50%为 10,997,500.69 元,期末资产总额
30%为 9,229,678.11 元。


公司上述投资总额 3,000,000.00 元,占参股公司注册资本的 40%,未达到
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在 12 个月内未购买过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未达到上述标准,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和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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