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15
公告编号:2016-023
证券代码:832775 证券简称:永升嘉轩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永升嘉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人员变动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于2016年7月17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胡越(女士)为公司新任董事,任职期限为本届期满为止,可连届连任。
胡越(女士),196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1984年至1997年,历任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一厂技术员、预算员;1997年至今,历任永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生产经营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济师。
任命聂明志(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任职期限为本届期满为止,可连届连任。
聂明志(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西式面点师,国家职能资格四级/中级技能,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0年至1998年,任克拉玛依区电大食品厂技术员;1999年至2003年,任克拉玛依区吉时运西点坊食品公司车间主任;2003年至2011年,任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食品厂主管。2011年至2014年10月任永升嘉轩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主管;2014年10月29日至今,任永升嘉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次会议召开20日前以会议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股东及其他
公告编号:2016-023
相关出席人员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25人,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100.00%,会议由张元清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该任命董事胡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3.00%。
该任命董事聂明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50%。
(三)任命/免职原因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增补董事成员,确保公司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本次董事的任命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公司任命胡越(女士)、聂明志(先生)为董事,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效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新疆永升嘉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新疆永升嘉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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