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32774 证券简称:森泰环保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创力 E 中心 21 楼公
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张开华先生、邱贤华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情况,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等文件,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信息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公允的;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我们同意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对外报出。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方案。
公告编号:2024-050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挂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结合采购、销售情况,对 2024 年度日常性管理交易的预计客观、合理。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交易行为,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予以回避表决,表决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情况,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张开华、邱贤华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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