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9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2774 证券简称:森泰环保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在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创力 E 中心 21 楼公司会
议室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张开华先生、邱贤华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选举周应涛为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情况,公司选举周应涛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周应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我们同意《关于选举周应涛为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对《关于调整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报酬由每人每年税后 6 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 8 万元,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报酬均按调整后的方案执行。本次调整系公司为便于财务核算而作出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调整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三、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情况,公司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在验资
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前,已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以自筹资金
公告编号:2024-009
偿还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822 万元借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822 万元置换前述用于偿还借款的自筹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
四、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情况,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股票定向发行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将原计划偿还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融服务中心 898 万元变更为偿还子公司借款/银行贷款及利息,其余募集资金规模用途不变。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基于客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调整,本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开华、邱贤华
2024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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