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环保: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森泰环保资讯
2023-12-13 15:41:1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2-13



公告编号:2023-126

证券代码:832774 证券简称:森泰环保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11 月 3 日,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后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拟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 拟认购金额 认购

序号 认购人名称



(股) (元/股) (元) 方式



江西省华赣环境



1 56,100,000 1.69 94,809,000 现金

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 56,100,000 - 94,809,000 -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公告编号:2023-126



缴款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14 日



缴款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15 日



(三)认购程序



认购对象需在 2023 年 12 月 14 日(含当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含当日)

将本次定向发行认购资金足额汇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认购对象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将认购款项足额缴纳至本次定向发行指定账户,公司确认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当日通知认购对象本次股份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住房城市建设支行



账号 36050156015000002989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1)汇款时,收款银行、收款账号、户名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2)汇款总金额应与拟认购股份所需的资金金额相一致,请勿多汇或少汇资金;(3)汇款人名称应使用全称,汇款人应与认购人为同一人,不得使用他人账号代汇出资款;(4)汇款用途填写“股票发行认购资金”。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如果出现汇入资金与认购资金不一致的处理方式:认购人汇入的资金与其认购股份不一致的,以认购人汇入资金可认购股份与该认购人拟认购股份较低者



公告编号:2023-126

为准。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且取得股份登记函后将超额部分无息退回投资者;认购资金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2.对于认购方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公司将通过电话与认购方进行及时联络,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对于由于认购方联系电话无法联系而引起的各种责任和问题将由认购方自行承担。



3.认购资金未按公告约定的期限或金额到账,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认购,最终认购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4.公司将在完成本次股票发行相关手续后对本次股票发行结果予以公告。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易铭中



电话 027-88131188



传真 027-88137788



联系地址 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创力 E 中心 21 楼



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