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8
公告编号:2023-107
证券代码:832774 证券简称:森泰环保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创力大厦 17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黄园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张建喜、程良发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后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107
对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披露的《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
行说明书》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一次修订后的《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1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黄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二十一条规定“因非公开发行股份原因增加资本的,在册股东不享有股份优先认购权”,因此,本次发行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定向发行,公司需与相关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黄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107
(四)审议通过《关于根据定向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数等情况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第七条(注册资本金额)、第十八条(股份总额)进行修订。详见公司披露的《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针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定向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定向发行所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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