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832755 证券简称:施泰信息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吉林省施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吉林省施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会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20日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20日11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息披露负责人。
3.北京市京师(长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B座1310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吉林省施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6、《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债务重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2017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04)、《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05)、《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编号:2018-006)、《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的股东账户卡。非自然人股东应由负责人出席会议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以及股东账户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单位的负责人资格证明及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20日8时30分
(三)登记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B座1310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0431-81907979
传真:0431-85855222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B座
1310室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全部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提前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吉林省施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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