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信股份:资金管理制度
德信股份资讯
2023-04-20 16: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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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832749 证券简称:德信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德信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18 日,新疆德信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新疆德信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疆德信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安全;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货币资金》及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本公司拥有或控制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的现金,不包括公司各部门借用的、尚未报销的备用金;
(二)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三)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形式的货币资金,以及其他包括人民币和按国家有关法规允许公司保管或存放的外币。


第三条 公司办理货币资金的收入、支付、保管事宜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部门及岗位工作制度

第四条 财务部是货币资金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按制度建立相关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及工作审批流程,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货币资金的领导管理工作,主导资金管理的决策工作。

第五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当挑选、配备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定期对相关岗位进行轮换。

第六条 现金管理职责:根据资金计划合理安排提取现金,并注意提现的安全性,同时根据签字手续完备有效地申请单向申请部门发放现金,及时正确记录每笔现金收支,日清日结,定期做好现金盘点基础工作,保证账实一致及现金安全。

银行管理职责:负责办理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撤销及变更手续并做好相关资料的保管工作;负责保管开户银行的印鉴卡和账户信息;负责保管银行的空白结算票据;负责经办银行账户存款支付或调拨,以及相关的日记账处理。

第七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付、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出纳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日结,每日下班前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应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也要及时核对,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流程规定,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业务经办人与业务负责人对原始票据的业务真实性负责,财务对票据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根据收付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编 制货币资金收支情况月报表。
(三)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办理结算;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使用和管理支票和银行账户。

(四)妥善保管库存现金,保证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如发生短缺,属于出纳人员责任的要依法进行赔偿。

(五)保管相关的网上银行 U 盾、财务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交由出纳人员保
管的出纳印章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各种票据要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

(六)在日常工作开展中,若发生异常问题,出纳人员应立即上报至财务负责人,使公司可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控制事态恶化。否则,因主观拖延、推诿 等行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出纳人员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出纳人员因工作调动或者因故辞职的,必须按照国家财政部颁发的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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