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4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魏安国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财务负责人姜波、董事会秘书李维军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王精峰、孙康、黄彪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公司 2020 年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管理、公司治理情况作了总结,并确定了2021 年度关键目标及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分析。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市场趋势预测及公司所处竞争地位,遵循公司战略规划及目标,结合公司情况,编制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确定了主要业绩目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暂不分配,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性流动资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贷款融资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模和需要,公司拟在本议案授权期间内,向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向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其它机构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0.8 亿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此额度内办理相关的贷款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贷款所需的担保手续,同意用公司自有土地、房产及机器设备作为抵押。
本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魏安国董事长办理贷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简化贷款手续,节省时间,提议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魏安国代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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