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832740 证券简称:芝星炭业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任何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只采取现场方式召开这一种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2 日 10:00-11:30。
公告编号:2021-009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740 芝星炭业 2021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0 年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审议《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公司 2020 年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
(三)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管理、公司治理情况作了总结,并确定
公告编号:2021-009
了 2021 年度关键目标及工作计划。
(四)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分析。
(五)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依据市场趋势预测及公司所处竞争地位,遵循公司战略规划及目标,结合公司情况,编制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确定了主要业绩目标。
(六)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暂不分配,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性流动资金。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贷款融资方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模和需要,公司拟在本议案授权期间内,向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向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其它机构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0.8 亿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此额度内办理相关的贷款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贷款所需的担保手续,同意用公司自有土地、房产及机器设备作为抵押。
本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八)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工作作了总结,并确定了 2021 年度的工作计划及目
标。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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