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06
公告编号:2017-002
证券代码:832737 证券简称:恒信玺利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3月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望京支行”)申请办理额度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业务及黄金租赁业务,期限为: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担保方 公告编号:2017-002
式为:
1、公司向交通银行望京支行提供全部授信额度50%的现金保证;
2、全部额度由西藏恒信正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及自然人李厚霖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厚霖、李伟森、李晓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如下:
《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与交通银行望京支行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合同。
公告编号:2017-002
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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