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9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832737 证券简称:恒信玺利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86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7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恒信正隆经贸有限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公司
李厚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
刘桂娟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3-041
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4 月 26 日,恒信玺利控股股东恒信正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挂牌公司股份 98,995,830 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6.88%。2023 年
4 月 26 日,恒信玺利实控人李厚霖持有的挂牌公司股份 18,552,198 股被冻结,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79%。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 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未能及时
披露上述信息,后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补充披露。
恒信玺利在公司章程里未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未 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 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违规、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恒信玺利控股股东恒信正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时任 董事长李厚霖、董事会秘书刘桂娟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公司治 理规则》第七十四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 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 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恒信玺利、控股股东恒信正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 李厚霖、董事会秘书刘桂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编号:2023-041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1、公司接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 决定。
2、公司高度重视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决定,并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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