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9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现对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意见
经审查,除 4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公司需根据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回购注销,其余参与考核的 117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格”,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且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激励计划》所列示的负面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117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下,为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17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2、关于《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意见
经审查,公司 4 名激励对象李慧、李志萍、王彬和郝军的 2023 年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不合格”,3 名激励对象曹玉君、朱梦永、刘晨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其调整后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4,380 股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 8.06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回购注销上述合计 34,380 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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