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0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32731 证券简称:精通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以及财政部 2006 年 3 月 9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06〕3 号)的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年 07 月 05 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
则。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1-013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20)年 1 月 1 日和(2019)年度
公告编号:2021-013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资产总计 100,354,211.53 0 100,354,211.53 0.00%
负债合计 21,245,569.80 0 21,245,569.80 0.00%
未分配利润 24,852,025.28 0 24,852,025.28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6,239,219.20 0 76,239,219.20 0.00%
少数股东权益 2,869,422.53 0 2,869,422.53 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9,108,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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