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32728 证券简称:全宝科技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广东全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广东全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全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全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涉及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52,263,466.1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0,493,906.64元。根据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对公司业绩的稳定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经确认该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会议文件并经现场检查,我们认为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2021年年度报告为依据,按总股本39,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9,5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比例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
二、 《关于预计2022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公司因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20万元,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加工服务及零星采购,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2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公告编号:2022-011
三、 《关于预计2022年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
司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的负债率较低,通过一定额度的金融机构授信资金,可以在必要时更好的保障公司安全、高效的运营需求。
经确认该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会议文件并经现场检查,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且不会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2年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含9,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实际需求提供自有产权、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作为抵、质押担保,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为贷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提请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四、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核查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的套期保值投资范围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商品,如铝、铜等品种,且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使用限制资金。我们认为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安全、高效的运营需求。
我们同意《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议案,拟开展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期货套保业务。
五、 《关于预计2022年年度对外(委托)投资》议案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了防止自有资金闲置,通过投资理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董事会制定的风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经确认该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会议文件并经现场检查,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且不会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2 年年度对外(委托)投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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