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铝箔: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时代铝箔资讯
2024-03-27 19: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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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7


证券代码:832725 证券简称:时代铝箔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时代铝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修订版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宁波时代铝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时代铝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宁波时代铝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权限。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 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工作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
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 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为:全面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股东会和董事
会会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管理、法律、经济等领域工作3年以上;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四)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本公司现任监事;

(九)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条 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董事会秘书非经法定程
序不得随意解聘。

如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拟辞职的,其辞职报告应当在董事会秘书完成工作 移交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董事会秘书仍 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及时公告,同时向北交所报备。公司指定代行人 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范围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范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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