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4
证券代码:832719 证券简称:诺伊曼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泉州市诺伊曼信息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
12月4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林锦标先生、王永华先生、林锦荣先生、黎秀兰女士、陈渠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2)选举陈文平先生、黄旭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
股东4人,持有公司股份6,745,000股,占股份总数的56.21%。会
议由董事长林锦标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均为:
同意股数 6,74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
11月17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职工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王加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本次职工大会应出席职工43人,实际出席职工39人。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同意3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
12月 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二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选举林锦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2)聘任王永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3)聘任王志雄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上述事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
12月 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二
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选举陈文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上述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1、该任命董事长林锦标先生,其持有公司股份1,350,000股,
占公司股本的11.25%。
2、该任命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永华先生,其持有公司股份19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1.63%。
3、该任命董事林锦荣先生,其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
的0.00%。
4、该任命董事黎秀兰女士,其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
的0.00%。
5、该任命董事陈渠鍫先生,其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
的0.00%。
6、该任命监事会主席陈文平先生,其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
司股本的0.00%。
7、该任命监事黄旭升先生,其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
的0.00%。
8、该任命监事王加利先生,其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
的0.00%。
9、该任命财务总监王志雄先生,其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
股本的0.00%。
上述被任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