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5
公告编号:2017-035
证券代码:832719 证券简称:诺伊曼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泉州市诺伊曼信息科技股份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泉州市诺伊曼信息科技股份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锦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6,74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21%。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35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
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74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租赁资产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林锦标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山世纪大道君悦湾小区 1 号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租赁面积为500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租金为120,000元/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
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公告编号:2017-035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晋江诺伊曼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晋江市晋昇信息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和林锦标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无弃权或反对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泉州市诺伊曼信息科技股份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泉州市诺伊曼信息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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