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8
公告编号:2017-032
证券代码:832719 证券简称:诺伊曼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泉州市诺伊曼信息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 2月 15 日财务部印发的《财务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之规定,公司对 2017年 1
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
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年 5月 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公告编号:2017-032
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 公告编号:2017-032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泉州市诺伊曼信息科技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泉州市诺伊曼信息科技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泉州市诺伊曼信息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