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2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2702 证券简称:九通水务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珠海九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印鉴管理制度》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珠海九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九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从公司运作规范需要出发,避免印章管理出现不规范行为,以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 (如有) 及其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各职能部门章。
第二章 印章的适用范围
公告编号:2023-024
第四条 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等有法律约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文出具的证明、函件、发的各类内部文件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第五条 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
第六条 财务专用章: 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财务凭证等。
第七条 合同专用章: 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
第八条 其他职能部门章:适用于以职能部门名义出具的文件。
第三章 印章的刻印和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章的刻制,需由部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刻制。如有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经总经理批准、将旧印章交还行政部后,方可刻印、领取新印章。
第九条 废止印章的保存年限除特别需要,由行政部将废止印章保存一至两年,然后在征得总经理的意见后再进行销毁处理。
第十条 印章的保管
(一)每个印章管理员处均需准备一本《九通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见附表),并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印章使用动态。
(二)公司行政印章(公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
(三)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资财部负责保管。
(四)公司合同专用章由资财部负责保管。
(五)公司业务专用印章由营销部负责保管。
(六)若印章不慎遗失,应立即报公司领导,并挂失,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该部门负责。
(七)印章保管人更换需由总经理书面通知,并在部门领导指定人的监督下办理印章的移交。印章保管人需请假或外出超过一天时,经总经理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管,但要办理书面委托、印章移交手续;待印章保管人请假或外出回来,应及时收回印章,并在委托书上签名,终止印章委托管理。
公告编号:2023-024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 印章使用实行事前登记与审批制度,公司各部门如需用印,依据以下审批流程办理:
1、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章的管理文件、凭证文书、法人委托书、各类合同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重大关系文件资料、图纸均需相关领导批准后,到印章管理员处登记,由印章管理员盖章并根据情况留存复印件。
1.1 公司行政印章(公章)的使用,经申请人主管领导及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1.2 公司财务专用印章的使用,经资财部主管及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1.3 公司合同专用印章的使用:
1.3.1 销售合同专用印章的使用:销售合同为 10 万元以下的合同,经申请人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根据情况留存相关复印件存档;销售合同为 10-100 万(不含 100 万)以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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