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8
东莞市德尔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6日10:00-12: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东莞市大朗镇聚祥一路18号德尔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监事会将2018年度工作情况予
以汇报。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2018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见公司于同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东莞市德尔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及《东莞市德尔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6)。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六)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需要,公司对2018年度剩余利润暂不进行分配。
(八)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九)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以公司经营经济指标和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及工作目标,进行年度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2018年1-12月,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共计1,377,900元。(十)审议《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见公司于同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东莞市德尔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十一)审议《董事会对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该议案内容见公司于同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东莞市德尔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表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22)。
(十二)审议《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意见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见公司于同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年度财务报表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23)。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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