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慧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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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7 1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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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27

证券代码:832688 证券简称:福慧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云南福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云南福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以下简称“云南证监局”)对公司出具的《云南证监局关于云南福慧科技的监管关注函》(云证监函【2017】27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指出,云南证监局在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对我公司现场检查工作中,关注到公司在“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部分问题。公司在现场检查结束后对相关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现将相关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一、现场检查中关注事项:



(一)“三会”运作方面



一是个别董事会决议表决票未记录表决意见,如2017年6月15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票除詹家明外的 4 名董事均未勾选表



决意见。二是部分涉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未及时进行。如公司201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董事会增加授权,将单笔投融资额度增加至6000万元”,但公司《章程》第38条规定“公司下列重大交易事项,须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公司投资、购买、出售的标的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公司2015年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为3709万元。三是公司“非重大事项决策委员会”成员中含有监事会成员,职能上存在冲突。四是董事长詹武个人银行账户仍作为公司账户使用。五是公司章程部分表述需予明确,如第71条存在笔误、第88条第7款“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表述不正确。



(二)信息披露方面



一是个别公告披露不准确。如《关于获得中央专项资金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声称“公司获得‘云南福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中央基建补助资金4000万元”,但实际款项并未到位,双方权利义务尚未明确。二是个别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如2017年半年报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填列为“詹武”,“会计机构负责人”填列为“王筱玥”。



(三)财务处理方面



一是主营业务成本方面,2017年水生植物打捞成本核算不完整:公司



共打捞船 5 辆,已经可以正常使用,但账面记为“在建工程”,没有转入



固定资产计提相应的折旧费用。二是税金及附加方面:根据财会【2016】22 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之前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也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公司2017年车船税放入管理费用核算,应调整至“税金及附加”核算。三是管理费用方面,公司2017年管理费用中“其他费用”



包含项目较多,其中大部分的咨询服务费等放入其核算,建议公司较为明细的分类核算;此外,2017年公司管理费用科目税金项目核算了个人所得税及车船税,建议公司调整核算。四是营业外支出方面,公司营业外支出核算不规范。如将2017年超微颗粒学术研讨会会议费记入该科目。



二、公司情况说明及整改情况



(一) “三会”运作方面



一是个别董事会决议表决票未记录表决意见,如2017年6月15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票除詹家明外的 4 名董事均未勾选表



决意见。



针对该问题的说明和整改情况:该问题是由于所有董事在会议表决过程中没有提出异议,且均已按会议流程在董事会表决票、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疏忽了对该次会议表决票的检查所致。针对该问题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失误提出了严厉批评,并及时完善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漏打钩的表决票。



二是部分涉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未及时进行。如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董事会增加授权,将单笔投融资额度增加至 6000



万元”,但公司《章程》第38条规定“公司下列重大交易事项,须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一)公司投资、购买、出售的标的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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