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农业:公司章程
京东农业资讯
2022-05-19 17: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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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19

江苏京东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2 年 5 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股东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会计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合并、分裂、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裂、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投资者管理关系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十三章附则


江苏京东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京东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由原江苏京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江苏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江苏京东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上阮路 1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754.8888 万元。
第六条 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第十一条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落实员工品质意识,符合客户品质要求。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生态农业项目的开发、利用;林木、水果、茶叶的种植与销售;水产养殖;家禽养殖;绿化养护;老年人养护服务;农业休闲观光服务;会议展览、展示服务;旅店;餐饮服务(制售中餐);农产品的收购、加工、销售;其他干部休养所服务;户外拓展活动策划及场地租赁;企业拓展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方式。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份总数为 9754.8888 万股,公司的股
本结构为:普通股 9754.8888 万股,其中 5,190 万股为发起人持有,其他股东持股 4564.8888
万股。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为 5,000 万股,全体发起人分别以其持所持有的江苏京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出资,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证照号码 持股数(单位:万股) 持股比例

1 周泽清 3204041953061312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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